01/ 电子烟的概念
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的《电子烟管理办法》及市场监管总局(标准委)发布的GB 41700-2022《电子烟》强制性国家标准,电子烟是指用于产生气溶胶供人抽吸等的电子传送系统,包括烟弹、烟具以及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等。广州进口报关
02/ 电子烟进境免税携带数量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102号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》以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限制进出境物品表》,电子烟为限制进境物品。
(1) 普通旅客 可免税携带烟具2个; 电子烟烟弹(液态雾化物)或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(包括一次性电子烟等)6个,但合计烟液容量不超过12ml。 (2) 往返港澳地区的旅客 可免税携带烟具1个; 电子烟烟弹(液态雾化物)或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(包括一次性电子烟等)3个,但合计烟液容量不超过6ml。 (3) 短期内多次来往旅客 可免税携带烟具1个; 电子烟烟弹(液态雾化物)或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(包括一次性电子烟等)1个,但合计烟液容量不超过2ml。 注意:“短期内多次来往”是指15日内进境超过1次。
03/超量携带电子烟的监管规定 超出以上(即“电子烟进境免税携带数量”)规定数量或容量,但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,海关仅对超出部分予以征税,对不可分割的单件,全额征税。 但需注意:旅客携带进境的需征税的电子烟数量、容量,限制在免税限量之内。
04/ 电子烟的总值不计入行李物品免税额度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102号,旅客免税携带进境电子烟的总值不计入行李物品免税额度。其他烟草制品仍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,不计入行李物品免税额度。 旅客行李物品免税标准为: 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,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(含5000元)的;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,总值在2000元人民币以内(含2000元)的,海关予以免税放行。
海关提示 1、没有标识烟液容量的电子烟禁止携带进境。 2、不满16周岁的旅客,禁止携带电子烟进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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