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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行邮监管】旅客携带电子烟进境管理规定

2023-03-27   来源:www.pjguoji.com

01电子烟的概念 

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的《电子烟管理办法》及市场监管总局(标准委)发布的GB 41700-2022《电子烟》强制性国家标准,电子烟是指用于产生气溶胶供人抽吸等的电子传送系统,包括烟弹、烟具以及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等。广州进口报关



02电子烟进境免税携带数量 

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102号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》以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限制进出境物品表》,电子烟为限制进境物品。



(1)

普通旅客


  • 可免税携带烟具2个;

  • 电子烟烟弹(液态雾化物)或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(包括一次性电子烟等)6个,但合计烟液容量不超过12ml。


(2)

往返港澳地区的旅客


  • 可免税携带烟具1个;

  • 电子烟烟弹(液态雾化物)或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(包括一次性电子烟等)3个,但合计烟液容量不超过6ml。


(3)

短期内多次来往旅客


  • 可免税携带烟具1个;

  • 电子烟烟弹(液态雾化物)或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(包括一次性电子烟等)1个,但合计烟液容量不超过2ml。


注意:“短期内多次来往”是指15日内进境超过1次。




03/超量携带电子烟的监管规定 

超出以上(即“电子烟进境免税携带数量”)规定数量或容量,但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,海关仅对超出部分予以征税,对不可分割的单件,全额征税。


但需注意:旅客携带进境的需征税的电子烟数量、容量,限制在免税限量之内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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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4电子烟的总值不计入行李物品免税额度 

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102号,旅客免税携带进境电子烟的总值不计入行李物品免税额度。其他烟草制品仍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,不计入行李物品免税额度。


旅客行李物品免税标准为:

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,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(含5000元)的;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,总值在2000元人民币以内(含2000元)的,海关予以免税放行。


海关提示


1、没有标识烟液容量的电子烟禁止携带进境。

2、不满16周岁的旅客,禁止携带电子烟进境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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