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关稽查 Customs inspection
广州进口报关公司
海关稽查知识
1.什么是海关稽查?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》第二条:海关稽查是指海关自进出口货物放行之日起3年内或者在保税货物、减免税进口货物的海关监管期限内及其后的3年内,
对与进出口货物直接有关的企业、单位的会计账簿、会计凭证、报关单证以及其他有关资料(以下统称账簿、单证等有关资料)和有关进出口货物进行核查,监督其进出口活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。
2.海关稽查的目的?
海关稽查的目的是为了加强海关监督管理,维护正常的进出口秩序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保障国家税收收入,促进对外贸易发展。
3.海关对哪些企业开展稽查?
海关对下列与进出口货物直接有关的企业、单位实施海关稽查:
(一)从事对外贸易的企业、单位;
(二)从事对外加工贸易的企业;
(三)经营保税业务的企业;
(四)使用或者经营减免税进口货物的企业、单位;
(五)从事报关业务的企业;
(六)海关总署规定的与进出口货物直接有关的其他企业、单位。
4.海关稽查有哪些种类?
分为专项稽查和常规稽查。
1.专项稽查是指以查发企业、单位各类问题,保障海关监管、税收和贸易安全,防范走私违法活动为目的,以风险程度较高或政策敏感性较强的行业、企业、
商品为重点而实施的一种稽查工作方式。
2.常规稽查是指海关以监督和规范被稽查人进出口行为为主要目标,以例行检查和全面“体检”为基本特征,有计划地对被稽查人一定期限或业务范围内
的进出口活动实施检查的一种稽查作业方式。
5.海关实施稽查时拥有哪些职权和义务?
职权:
1.查阅、复制账簿、单证等有关资料;检查生产经营情况和有关货物;询问有关人员。
2.查封、扣押进出口货物和账簿、单证等有关资料。
3.委托专业机构作出专业结论。
4.其他依法可以行使的职权。
义务:
1.出示稽查证件。
2.依法回避。
3.保守商业秘密。
4.其他依法应当履行的义务。
6.面对海关稽查,被稽查人有哪些权利义务?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》等有关规定,被稽查人权利义务如下:
权利:
1.申请海关稽查人员回避。
2.申请复议和提起诉讼。
3.检举、控告。
4.其他依法享有的权利。
义务:
1.设置、编制和保管账簿、单证等有关资料。
2.接受海关稽查,如实反映情况,提供账簿、单证等有关资料。
3.配合海关行使查阅、复制、检查和询问等职权。
4.其他依法应当履行的义务。
7.海关实施稽查会通知企业吗?
分两种情况:
(1)通知稽查:海关实施稽查3日前向被稽查人制发《海关稽查通知书》。
(2)海关不经事先通知稽查的,应当在开始实施稽查时向被稽查人制发《海关稽查通知书》。
8.企业如何知道稽查结果?
海关稽查组发现被稽查人涉嫌违法或者少征、漏征税款的,应当书面征求被稽查人意见,被稽查人应当自收到相关材料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意见送交稽查组。
海关将根据稽查情况和企业反馈意见,最终形成《海关稽查结论》并送达被稽查人。